外国(地区)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注销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、证件(工商局):
1、《外国(地区)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注销登记申请书》;
2、海关、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;
3、《营业执照》;
4、《指定(委托)书》。
外国企业承包经营管理年度延期登记应提交的文件、证件:
1、《外国(地区)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申请书》;
2、年度经营收入的审计报告;
3、《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(执照上未加盖年检章和未加贴年检标识的,应出具年检合格证明)。
注意:
1、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。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,请重新提交《指定(委托)书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