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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,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?

发布于:2017-04-13 20:55来源:未知 作者:yushang88 点击:
每日一题】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,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?
 
来源:咨询部 每日税讯精选
每日税讯会员问: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如何税前扣除?
答:《企业所得税法》第八条规定,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、合理的支出,包括成本、费用、税金、损失和其他支出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
根据上述规定,从实质上看,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,但需要凭租赁合同(协议)及合法凭证税前扣除,具体操作各地税务机关有不同的执行口径,请注意咨询。
《天津国税局解答企业所得税汇缴的30个热点问题专题六:2016年所得税汇缴热点问答之一》:
15.企业租赁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如何税前扣除?
答:(1)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,租入其他企业或具有营运资质的个人的交通运输工具(含班车),发生的租赁费及与其相关的费用,按照合同(协议)约定,凭租赁合同(协议)及合法凭证,准予扣除。
(2)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,向具有营运资质以外的个人租入交通运输工具(含班车),发生的租赁费,凭租赁合同(协议)及合法凭证,准予扣除,租赁费以外的其他各项费用不得税前扣除。
《宁波市国家税务局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政策问题解答》:
54.企业员工与企业签订私车公用协议,没有租金,但是可报销汽油费,过路费等。这些费用是否可以税前列支?
答:企业员工与企业签订私车公用协议,无论有否租金,保险费、车购税等涉及车主个人负担的不得在税前扣除,其余可以根据租赁协议条款,如应企业负担的,可在税前扣除。
《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<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业务问题解答>通知》(青地税函〔2010〕2号):
9、企业投资者将自己车辆无偿提供给企业使用,发生的汽油费、过路过桥费等费用可否税前扣除?
答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》第八条规定“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、合理的支出,包括成本、费用、税金、损失和其他支出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”据此,企业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成本、费用、税金、损失和其他支出应当是企业本身发生的,而非企业投资者发生的,因此“私车公用”发生的诸如汽油费、过路过桥费等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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